大学生村医三问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念

  为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筑牢全市基层卫生网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100%行政村卫生室有大学生乡村医生。

  为何要推进大学生村医工作?

  村医是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网底”,是农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面对村医队伍老化、后继无人、素质不高等问题,如何培养一批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卫生适宜人才,提高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教育层次和整体水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2021年,省委、省政府提出,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社会招聘、乡镇卫生院派驻巡诊、学历提升等4种清晰路径,提高大学专科学历的乡村医生比例,织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力补村医“空白点”,到2025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目标。

  我市先行先试,2017年11月正式启动咸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工作,经过4年的培养,我市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首批培养毕业大学生村医到岗。大学生村医到岗后工作和生活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何发挥大学生村医作用,守好基层卫生网底,助力乡村振兴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

  咸宁市委主要领导也将“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牵头项目,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提高大学生村医补贴标准,对服务4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医政府补贴可以继续深造本科,每年拿出一定编制将他们纳入县、乡医院正式编制。

  怎样推进大学生村医工作?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包括在引得进上发力(把好学员“录取关”,把好学员“培养关”)、在留得住上发力(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优化人员进入方式,完善职称晋升机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免费提升本科学历)、在用得好上发力(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提高福利待遇保障,提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标准,加强动态和履约管理,提高退休离岗村医补助)等3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

  在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补贴上有哪些具体措施?《实施方案》指出,对录取后在校培养学员,从2022年开始,将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对在岗大学生村医发放一次性就业生活补助5000元。对偏远地区、服务人口少的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要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保证其收入达到当地乡村医生收入平均水平。在落实当前每个村卫生室每年5000元运行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2023年开始,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再补贴2000元。对在村卫生室服务满4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鼓励在湖北科技学院深造医学专业本科,每年补贴学费、生活费10000元,本科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服务不少于5年。

  如何打造大学生村医队伍?

  《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乡村医生补贴、进编和培养培训等鼓励政策,着力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乡村医生队伍。到2025年,实现100%行政村卫生室有大学生乡村医生,70%以上40岁以下乡村医生达到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20%以上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本实现乡村医生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择优将一定比例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管理,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在大学生乡村医生进编、职称评定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对在村卫生室服务累计达15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医,在评审基层卫生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加5分。优化大学生村医进入方式,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总量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使用。

  对免费培养大学生村医违约情况有什么约束措施?《实施方案》规定,对免费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因个人原因(除因病不适合从医或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外)无法按要求取得毕业资格的,或毕业后未按协议要求在乡村医生岗位服务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培养院校对违约事实作出认定,将违约记录归入个人档案,督促学生按协议退回培养经费及违约金,对拒不退费的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并按照相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相关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