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琳、叶旋报道:“反映了两年多没有解决的事情,这次终于解决了,非常感谢你们啊!”日前,咸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对之前受理的一个信访件进行电话回访时,信访人刘某感激道。
刘某的老伴陈某通过劳务派遣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保洁多年,2019年底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该劳务派遣公司承诺每天额外给予其500元补助,但之后只履行每天300元的补助。且后来因其年龄偏大,公司将其辞退。于是,刘某和陈某向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求派遣公司支付200元的差额补助,并给予其医药赔偿金,用于治疗因疫情期间长期接触高浓度消毒水而导致的肺部受损问题。虽经劳动监察大队多轮调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最终,在区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劳务争议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劳务派遣公司按调解协商书约定一次性付给刘某和陈某6000元。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索推行“转办”+“跟踪”工作模式,确保信访举报办理顺畅高效。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转相关派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进行查处;对属于业务范围外、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由区纪委信访室建立专门台帐,进行跟踪督办,详细记录转办时间、反映的内容、受理的单位、办理信访件的具体负责人等。对未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或约谈,并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信访人对办理结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该区共受理办理信访件248件,跟踪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46件次,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3个。
“群众向我们反映问题,寄托了对我们的希望,更凝结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与期待。”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