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恬报道: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对全市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管理的村(社区)卫生室(站、所)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中下旬结束,覆盖2021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
专项整治行动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整治重点,推行参保人员实名制就诊,重点围绕无购销存台账、进销存不符、不据实或错误录入疾病诊断、患者疾病信息、处方信息与上传的患者诊疗明细信息不符、报销未公示、留存、盗刷参保人员医保凭证、冒用死亡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就医结算、违反诊疗规范分解处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疾病指征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带药、超限制范围用药、串换报销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组织定点村(社、区)卫生室(站、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各地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采取系统数据分析、实地检查、查看处方、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村(社区)卫生室(站、所)进行全面核查。
整治行动中,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整改一起。对村(社区)卫生室(站、所)主动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退回资金、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自查不到位、违规性质严重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符合医保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确保全市定点村(社、区)卫生室(站、所)深挖彻查问题根源,做到应查尽查、立查立改、即知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