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 自强 求富

  1872年,轮船招商局在洋务运动浪潮中应运而生。150年来,“招商以强国”的坚定信念,引领推动着中国民族资本的觉醒与奋进。

  初创时的招商局,以航运为主营业务。取名“招商”,意为招徕商人资本。历史上一向“重农轻商”的中国,举起“招商”大旗,颇有划时代的意味。“商”不被一味抑制,而被招集合组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人类生产组织的重大创新。相较于传统合伙经营,它降低了出资人的风险,有利于广泛吸纳民间资本,高投入、长周期的大型事业借此得以顺利推进。

  鸦片战争后,欧美船只利用不平等条约,享有比中国本土船只更低的贸易税率。同时,用洋商轮船运输货物,不仅速度较快,还可借助洋商轮船的特权,规避沿途厘金等地方捐税,故商民多用洋商轮船运输货物,华商航运大受冲击。很快,欧美船只获得沿海航运的大量份额,并随着更多长江沿岸通商口岸的开放,不断抢占内河航运市场。

  中国民间潜藏着不可低估的资本市场,对新兴产业亦充满投资热情。在这一背景下,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僚提出组建由华商合股而成的轮船招商局,吸引“附股”洋商的华商资本回流民族企业,从洋商手中夺回航运权利。

  这一时期,洋务派在投资兴建一批官办军事工业后,已深刻意识到“自强”离不开“求富”。然官本业已短拙,便设计出官督商办模式。轮船招商局正是洋务派经济活动由军工转向民用、由官办转向官督商办的第一家企业。

  洋务派选择从航运入手,还有改善北上漕粮运输之目的。彼时,运河淤塞,漕运弊坏,漕粮北上只得改用包商海运,朝廷需要一家可靠的轮船公司承接此业务。同时,用轮船招商局消化江南制造总局、福州造船厂的产品,亦可回应保守派官员关于两厂“徒糜经费”的指责。

  1873年,招商局延揽唐廷枢、徐润分别担任总办和会办。他们具有洋商轮船企业的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贸易运输经验。在李鸿章的斡旋支持下,朝廷亦提供贷款,助力招商局的起步发展。

  招商局利用民族企业的优势,以低于外国轮船公司的运费,大力拓展华商托运业务,很快便在繁忙的长江、沪津、沪甬等航线中占有一席之地。

  1877年,招商局顺势收购旗昌轮船公司,开民族资本并购外国企业之先河。规模倍增的招商局进一步增加国内路线,且尝试开拓远洋航线。

  招商局在与外资企业竞争的过程中,积极吸收先进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为中国近代企业培养了一批熟谙经营的管理人才,播下了民族企业发展壮大的种子。

  招商局逐渐积累起来的新资本,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投入开平矿务局等企业。这些新办民族资本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与架构,亦取法于招商局。

  (原载《解放日报》,作者为邹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