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蒲圻司法所不断改进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以“亲情、友情、感情”为切入点,坚持以监管为主,教育不放松,以法律规则为依托,情理结合,管教并举,良好的矫正工作方法,极大地提高了矫治效果,确保了社区矫正人员尽快地回归社会。
用“法”规范矫正工作。蒲圻司法所严格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在矫正人员管理上,宽严结合,以法管人,以情感人,管教并举,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司法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制订了《蒲圻司法所矫正对象须知》11条,从十一个方面对矫正对象提出了规范管理和要求。
用“情”感化矫正对象。像对待亲人一样关爱矫正对象,不歧视、不呵斥、不厌恶,用真情感动矫正对象,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关爱,从而约束自己,洗心革面。居民刘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跟奶奶长大,性格比较孤僻,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五年。蒲圻司法所了解刘某的情况后,对刘某十分关心,积极矫正,在刘某每周报到日,工作人员不管多忙,都会放下手头的工作,跟刘某聊上一会儿,以情感人。渐渐地,刘某的话也多起来,每次来司法所都会热情地跟所有人打招呼。又到了刘某报到的时间,两周过后,刘某仍未出现,也没有给司法所来电话,司法所刘所长及时联系刘某的爷爷奶奶,获悉刘某受伤住院后,刘所长匆忙赶到医院时,病床上刘某脸色苍白,见到刘所长后,他像炫耀似地对刘所长说:“阿姨,我没有打架,我听了你们的话,他们捅了我三刀我都没有还手,真的!”看着刘某一脸认真坚定的样子,刘所长心里酸酸地说:“好样的,我为你感到高兴!”
用“心”帮扶回归社会。居民万某,假释后成为“三无人员”,由其姑妈监护。由于长期的狱中生活,加之出狱后缺乏生活来源,万某不愿与人交往,性格急躁,与姑父、表兄关系相处不融洽。姑妈找到司法所请求帮忙解决万某居住和工作问题。为了尽快让万某回归社会,司法所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万某的情况,为万某申请到了廉租房;考虑到万某有裁缝手艺,司法所在赤壁市某制衣厂为万某联系了工作,万某每个月有了一定的收入后,整个人变得开朗了,渐渐地他从罪犯阴影里走出,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真正地融入了社会。
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蒲圻司法所用心为帮教人员寻找并带给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忙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为矫正人员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游凰玲 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