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 星期
就贯彻落实《咸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市司法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咸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咸办发[2017]1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叶平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意见》?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市“七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了“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在服务、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我市《意见》的制定出台,正是对中央、省、市要求的积极响应。

  问:实行普法责任制的目标是什么?

  答: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积极争创全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为加快推进法治咸宁建设、顺利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问:《意见》适用责任主体有哪些?

  答: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全市所有国家机关,包括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机关以外的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执行。

  问:普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二要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三要坚持条块责任与互联互动相结合。国家机关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四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法律法规生效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针对性强、注重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问:实行普法责任制将给普法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答:实行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将极大推动普法工作的转型升级。一是普法方式将更加有效。普法融入服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这将使普法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二是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每一个国家机关都要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将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形成“大普法”格局。三是普法的约束力将不断强化。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检查考核,推动普法由一般口号变成刚性约束。

  问:实行普法责任制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有六项职责: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的要求,制定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是健全完善和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为明晰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责任,《意见》将八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26家具体责任单位,各单位加强对各类学法用法制度的指导落实。

  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要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

  四是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为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大力推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互动融合,努力打造以平面媒体为基础,广播电视媒体为依托,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生力军的全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

  五是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六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意见》要求,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国家机关建设规划,加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体验馆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园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设立法治文化设施。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问:如何保障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答:四项运行机制来保障:

  一是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国家机关要安排普法经费,确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二是工作机制。备案制度。各国家机关在每年3月份前向市普法办报送本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12月上旬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市普法办建立专门普法电子档案库。各地各单位报送年度普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通报制度。市普法办每年对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查指导制度。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要加强对各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各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以及下一级工作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法治咸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考评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四是奖惩机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综治、党建、文明创建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着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问:请重点介绍一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答: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就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应从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将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等,分年度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使之可量化、可考核。这是细化普法工作任务和责任,是确保普法各项职责任务落地生根的重要措施。

  问:《意见》印发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落实?

  答:自8月12日二办印发《意见》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将联合市委法治办等相关部门加大落实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考评。将联合出台《咸宁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制定考什么、怎么考、谁来考、考评如何运用等详细规定,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二是加强督查指导,提高实效。将联合宣传、综治等部门深入各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提高普法责任制落实实效。三是加强推广宣传,打造阵地。联合媒体开办部门法宣传专栏,不断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组织相关单位在十六潭咸宁法治公园开辟部门法宣传阵地,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阵地。四是加强培育典型,打造亮点。重点培育各类单位典型,推出工作特色,打造咸宁普法新亮点。

2017年8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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