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图书馆何必苛求安静
司马童

“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这是前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著名诗人博尔赫斯的一句经典诗句。因此,努力把图书馆打造成一个“读者的天堂”,应是从事这项事业的所有工作者的一种奋斗目标。然而,日前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之后,因为孩子们“喧宾夺主”而流露“怨言”,并迅速作出“决定暂不接待14岁以下孩子入馆”的“限客”措施。我真的想说:图书馆何必苛求“矫情的安静”。

对于孩子们在图书馆的“喧宾夺主”,我觉得需要站在不同角度,一分为二地进行分析判断。譬如,一来新馆初开,瞧新鲜、凑热闹的市民肯定不少,暂时的人声鼎沸、秩序失控等在所难免;二来,时值暑假,又能看书、又可蹭凉的图书馆,无疑会成为孩子们避暑消闲的首选之地。图书馆方面理应换位思考,以一种宽容谅解的心态,多检讨自身的“准备不足”,少计较孩子的“不守规矩”,而不是以为找到了理直气壮的“驱客”借口,迫不及待地采取限客行动。

从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苛求“矫情的安静”,笔者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曾爆红的一则微博热帖:“据说杭州图书馆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因此也有了乞丐和拾荒者进门阅览,图书馆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有读者无法接受,于是找到褚树青馆长,说允许乞丐和拾荒者进图书馆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褚回答: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对照褚树青馆长那番满溢温情的待客之言,不知有些总拿“手电筒”照人的单位,会有如何的感想?

图书馆不必苛求“矫情的安静”,并不是说家长的管束、孩子的自律,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讲,一事当前,最好不要“把方便留给自己,将责难丢给别人”。就事论事地来说,图书馆就算要苛求“矫情的安静”,亦当以人为本。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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