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民对汽车占有率和使用率的增多,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也与日俱增,因此,开始有车主对车险的理赔动了歪心思,今日本报曝光近日出现的3例骗保案例,警示大家提防。
案例一:无证驾驶撞死人,喊人顶包
王某无证驾驶人员李某(化姓)开车撞死人后,连忙叫来自己有驾照的铁哥们章某某帮忙,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最后双双在法律前受到制裁。
据平安财险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过人员介绍,崇阳县一无证人员李某,驾驶汽车撞死人后,马上叫来自己有驾驶证的铁哥们章某某来帮忙,顶替自己充当肇事司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通过调查走访,从目击证人处了解到“肇事司机”章某某为“顶包”帮忙者,于是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经过缜密的侦查和盘问,证实该案件是一起“顶包”案件,在证据面前黄某不得不说出事实真相。肇事者李某和“哥们”黄某分别涉嫌交通肇事罪、包庇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二:特意追尾“豪车”
一辆面包车接连在广东“出事”,后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蛛丝马迹,保险公司仔细侦查发现,原是车主为骗保特意制造的“追尾”。
一江西籍面包车在咸宁工作并在中华联合财保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投保车险。2013年,该车在广东出事,撞上了一部高档车。该保险公司委托当地保险公司查勘,理赔了9000多元。2个月后,该车在广东再次出事,又撞上了一部高档车,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双方车主的身份户籍地信息显示竟是同村,他们将上次理赔的信息调出来一看,三者的车的驾驶证、行车证信息显示全部是同一个村子的。
事后工作人员给双方打电话,要求见面洽谈,但对方拒绝见面,据悉,骗取理赔金超过5000元并到账可造成诈骗罪。目前,该保险公司已经报案,公安机关正以诈骗罪缉拿骗保车主。
案例三:先出事后投保
车主黄先生致电投保的人保咸宁分公司,称自己出车祸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勘,并致电公司查询到车主黄先生的车投保不久。老练的工作人员顿时警觉,通过调看监控仔细查勘驾驶员行驶轨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诸多疑点。后到车主居住地附近走访,有目击证人反映:“黄先生的车撞坏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他等自己有时间的时候再去修。”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调查证据告知黄先生,黄先生才到出实情:事故是在投保前发生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保险公司买单维修费用。
据资深保险人士介绍,保险欺诈大致可分为3个种类。一是投保时诈骗,包括先出险再保险骗赔,高额投保骗赔,重复投保、一险多赔骗赔、隐情投保骗赔等;二是出险报案时欺诈,主要有张冠李戴式骗赔、制造事故、假险骗赔、虚报原因、扩大责任骗赔等;三是索赔时欺诈,主要表现在单证材料的伪造涂改上,包括夸大损失、低险高赔、伪造事故、谎报出险等。
据悉,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