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日前宣布,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开展为期2年的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公平守信原则下,《指导意见》要求延长客户犹豫期到30天,销售误导人员将被取消销售资格,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个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也就是说,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他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并且拥有一定的收益和部分处置权,同时老年人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而老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以房养老试点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试点初期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展开,为期2年。而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指导意见》设置了严格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要求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开业满五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上年末或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很多相应的条件。
同时,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客户犹豫期的起算时间、长度,犹豫期内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损失等等,规定犹豫期不得短于30天。
北京保障房拟不在上市交易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日前登上首都之窗和市法制办网站,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设置了三种保障模式:配租、配售和补贴。此外,《条例》明确规定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和改变房屋居住用途。
《条例》不再把个人收入纳入申请条件,凡是住房困难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保障房。此外,本市为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具体条件与居住证制度改革相衔接。《条例》要求保障房应当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