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钱袋子”。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央企薪酬制度改革尘埃落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推进在即。在收入分配改革提速的当前,占劳动者主体的非国企和体制外人员的“钱袋子”又会怎样呢?
最低工资增长目标预计能够完成
不要小看最低工资,虽然它的变动直接影响的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低端制造业基层员工和劳动技能比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但就像央行基准利率一样,反映出的是整个社会的用工和收入门槛。
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22%、20.2%和17%,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2%,均超过13%。完成任务顺理成章。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黄作兴建议,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依据应该是保障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很多省份现有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扣完两项后所剩无几,效果大打折扣。
农民工“按月领薪”执行还需力度
以重庆农妇熊德明向总理求助讨薪为标志,我国从2003年底掀起了清理欠薪风暴。虽然国家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欠薪现象还是屡打不绝,尤其最近几年甚至愈演愈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说,每到春节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都还是一个热点话题。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就规定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但从目前情况看,执行仍然不力。
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仍然“在路上”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个目标能否完成?其实,国企和体制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说了算,目前还不能说已经建立。而其他群体的工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说了算:例如很多白领在年底要和公司谈下一年的待遇,每年春节后出现“招工荒”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农民工与企业议价。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高效、公平的工资调整主要依靠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曾任职工会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往往是劳资纠纷多倒逼出来的办法,“但这项工作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最大的阻力来自企业主。一些企业主对于协商存在‘惧怕’心理,惧怕职工会‘漫天要价’。”这位代表建议,制定完善法律,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
(据《济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