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民生保障彰显新担当
本报记者 陈新 刘玉关 通讯员 潘勇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社保体系不断健全,就业渠道不断畅通,劳动维权不断加强。

  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就业招聘“月月有专场 天天有岗位”,线上代发助力打造“无欠薪城市”……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休止符,咸宁不断创新,接续发力,让越来越多的“民生清单”变成实实在在的“幸福账单”。

  强扩面、保发放,社保体系“应保尽保”

  2月28日,咸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同济咸宁医院正式开工建设。市社会保障基金结算稽核局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立马展开了“社保精准扩面”行动。

  摸清项目建设人员参保情况,多次上门宣讲工伤保险等政策、送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经过长达两个月的督办和服务,稽核局于6月10日办理该新项目346人的工程项目工伤保险事宜。

  同济咸宁医院项目,是今年新开工项目之一,也是参建人员最多的一个项目。据介绍,今年全市新开工项目参保156家7325人,聚焦新增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社保精准扩面,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4384人,推进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不断提高咸宁市社会保险参保率。同时,坚持“政策找人”,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动态清零”,确保困难群体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巩固拓展社保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想不到我也能有机会享受社保了!”家住咸安区官埠桥镇的胡老爹,因突遭车祸致残导致家中生活困难,没有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咸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上门宣传政策,为其办理困难群体代缴手续,老人享受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近几年,也享受到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连年上调的好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社局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落实社保帮扶政策,从原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延续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四类”困难群体,按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助其达到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为精准落实困难群体社保帮扶政策,市、县、乡、村(社区)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千方百计”找人,主动引导办理,积极宣传政策。自2017年以来,全市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8000余万元,代缴率100%。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也享受了居保待遇调整基础养老金的好政策。为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目标全力以赴。

  扛牢“保发放”政治责任,坚守民生底线,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监测,强化与代发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及时调度跟进发放情况,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