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体验视角下的电商突围
○郭彧

  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及相关技术,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商品的便捷交易,既能降低经济社会成本,又能提高商品的公开性和可及性,大大激活和释放了消费潜力。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迅猛发展,电商模式也不断演进。从萌芽、初创,到发展、成熟,再到目前的社交和直播电商,电商模式发展至今经历了很多阶段。

  研究电商模式的演进规律及其消费行为,有利于把握其未来发展方向,帮助企业和政策制定者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李永诚博士的专著《电商平台中顾客晒单效应研究》为我们探究这一问题,从产品体验视角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撑。

  一场需求体验

  “晒单”认为,顾客晒单本质上是一种顾客在线产品呈现,可通过产品呈现和身份呈现两条路径影响潜在顾客的产品体验和购买意愿。

  “晒单”认为,顾客晒单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人们对产品具有功能性需求和情感性需求,网购时相应地需要功能性体验和情感性体验。

  功能性体验涉及产品的基本功能和性能,关注产品是否具备相应功能,能否达到效果,包括产品的可用性、可靠性、性能,以及它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性体验关注产品如何在情感层面与用户互动,包括用户使用产品时的感受和期望,特别是它如何与用户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情感需求相协调,可以通过品牌形象设计、目标市场选择、个性化定制等来增强。

  优质的产品体验需要在这两个方面都表现出色。因此,更加完善的功能性体验和情感性体验是电商模式向高阶演进的基本逻辑和价值依据。

  一种模式演变

  在萌芽阶段(始于1970年代),电商业务只能在线传输订单和发票,不能呈现产品,也不能在线交流。这时既没有功能性体验,也没有情感性体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商模式。

  在初创阶段(1990年代初-1999年),在线购物系统初步形成,B2B兴起,用户可以线上浏览产品信息,线下进行交易。这阶段没有用户评论和晒图,具备较弱的功能性体验,而情感性体验几乎没有,电商模式比较简单。

  在发展阶段(2000年-2004年),互联网不断普及,电商平台发展迅速,B2C和C2C开始崭露头角,用户可在网上下单购买。电商平台开始提供个性化的购物体验,买卖双方可以进行互动评价,开展社群营销和客户关系管理。这时电商进入一个新阶段,顾客的功能性体验增强,情感性体验较弱。

  在成熟阶段(2005年-2010年),电商平台形成了完善的生态系统,B2B、B2C、C2C、O2O等电商形态多样化,移动电商发展迅速,消费者可通过手机便捷购物。这使电商成为主流购物方式,并具备强大的互动功能,允许用户在评论区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的形式分享真实的产品体验,顾客的功能性体验较强,并具有一定的情感性体验。

  在社会化商务阶段(2016年-至今),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广泛应用,社交和直播电商蔚然兴起。通过社交网络,商家和网红可以进行产品推广销售,也可以通过直播平台展示产品并实时互动。电商利用社会化媒体的用户黏性和传播性,降低获客成本,提高转化率。

  在上述电商演进历程中,虽然时间段并非严格划分,但每个阶段都体现了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强化,其中有一条清晰的逻辑主线,那就是电商平台提供的功能性体验和情感性体验从无到有,不断完善。每一次电商模式的跃升,这两种产品体验均有质的提高。

  一次个性服务

  循着这一逻辑主线,我们可以展望电商的未来发展。

  人工智能和元宇宙技术的发展,势必给电商带来革命性的变化,给用户带来全新的购物体验。

  在功能性体验方面,利用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技术,用户可以在三维空间从不同角度,全方位看到更多产品信息和用户评价,可在元宇宙中通过虚拟化身试用各种产品,也可以即时定制并查看效果。这种直观、真实的购物,大大增强了用户体验。

  在情感性体验方面,元宇宙允许用户以虚拟化身的形式进行各种购物体验,可与家人朋友一起虚拟购物,进行社交互动,增强情感联系。

  商家可以在元宇宙中创造沉浸式的故事体验,让消费者通过故事了解产品的背景和价值,增强品牌情感共鸣。

  消费者可以虚拟使用将要购买的产品参加各种社交场合,切身感受相应产品是否与自我身份相符。同时,人工智能服务可以分析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偏好,进行个性化推荐与体验。

  总之,科技的进步最终是为人类服务,电子商务也将通过改进和完善人们的购物体验,创造更高价值而不断演进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无限可能和机遇的新时代,电子商务是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动力。让我们携手并进,以创新创造用户价值,共同推动电商行业向更高水平迈进,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