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对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的函》,咸宁市水环境治理经验做法被通报表扬,并在全国予以推广,是湖北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何为水环境?水环境是指自然界中水的形成、分布和转化所处空间的环境。是围绕人群空间及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水体,其正常功能的各种自然因素和有关的社会因素的总体,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水环境治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城市发展的承载能力,对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咸宁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一直干在先、走在前。近年来,通过积极探索水污染防治新思路,坚持源头治水、系统治水、协同治水,实现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质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美,不仅是老百姓的共同感受,更有实实在在的数据佐证。2021年,全市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长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排名全省第一。此外,咸宁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16位,是湖北省唯一进入全国前30名的城市。
咸宁将水环境治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人民满意、宜居宜业美好城市的重要举措,形成了“咸宁经验”——
高位推进,全方位引领。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生态优先、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第一总河长孟祥伟徒步76公里巡查咸宁母亲河淦河,把脉问诊,带动全市四级河湖长充分履职。成立了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由市领导任第一主任,细化职责,强化协同,量化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重点攻坚,全区域控磷。磷是我市湖泊水质重点污染因子。依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咸宁驻点组,开展重点湖泊总磷超标专题研究。将总磷纳入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范围。投入40多亿元,实施以管网改造、黑臭水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区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近15亿元实施了斧头湖生态保护带等一批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退垸还湿(湖)工程。斧头湖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泊,也是咸宁市城区唯一受纳水体,通过全区域控磷,水质从Ⅳ类提升为Ⅲ类,为大型湖泊治理积累了经验。
科学精准,全时空管控。投入1.09亿元在全市四大水系和部分支流建设6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智慧长江监管体系,实现重点河湖水质监测预警全覆盖;根据预警情况,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巡查核实,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处置。按照江河湖泊生态水位、流量要求,精准调度水资源。针对重点断面水质变化,实时调度沿湖重点排放闸口开闭,减少污染负荷输入。
创新驱动,全体系约束。所有跨县域流域建立了定期监测和考核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重点断面水质监测考核预警和常态化达查制度,水环境质量定期通报制度,重点断面水质改善联席会议制度等。出台了《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探索实施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制度,实行分级管控,实现治水长效化。
水环境治理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要彻底根除水污染,实现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更非一日之功。咸宁,正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不断深化完善“治保用”治理体系,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