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拥有一套私房(有房产证),现在想在咸宁再次购买二套房(2手房),想知道其需要缴纳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比例是多少?是否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答复。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市税务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二手房交易, 由卖方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买方无需缴纳。
相关政策如下: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无法提供房屋原值,且税务机关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咸宁征收率为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