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经依法取得县城区内十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详见下表)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附:收回湖北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单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湖北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
湖北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经依法取得县城区内十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详见下表)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附:收回湖北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