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柏树下双语学校等8家单位经依法取得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详见下表)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附:收回通山县柏树下双语学校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单
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通山县柏树下双语学校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
通山县柏树下双语学校等8家单位经依法取得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详见下表)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附:收回通山县柏树下双语学校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