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德燃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经依法批准取得县城区内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人、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等详见下表)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收回立德燃料化工有公司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单
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湖北立德燃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
湖北立德燃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经依法批准取得县城区内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人、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等详见下表)后,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特此公示。
收回立德燃料化工有公司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