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住建厅通报湖北省2018年度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情况时,公布了目前全省已有的40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名单,咸宁市榜上有名。
自2008年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湖北省园林城市”、2013年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我市利用大自然赐予的生态优势,运用大地园林的理念,以“一核、一轴、两圈、一环”为骨架,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景观、游憩等多种功能,形成了“山、水、桂、泉”诸要素凸显的城市园林特色风貌。
意蕴悠长的人民广场,每天早晚都是市民锻炼休闲的好去处。水光潋滟的淦河畔,洋溢着城市活力。松竹叠翠的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成为市民最美的乐园……放眼咸宁,城在绿中,路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穿行其间,犹如置身一座大公园。
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81%、41.27%和14.66平方米以上,实现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空气质量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20强。
规划先行,严格管控,引领城市“绿色梦想”
“美丽的咸宁,就是一个绿树成荫、天蓝地净、鸟语花香、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13日,市园林局局长李灵贵告诉记者,这既是老百姓的期待,也是城市建设努力的方向。
我市历届政府都把“生态立市,绿色兴市”作为发展战略,把园林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的总抓手,不断巩固提升园林城市建设成果。
目标定,方向明,动力足。2006年,我市就成立了职能明确的专业管理机构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专抓园林绿化工作。
去年9月份,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组来咸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在李灵贵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一摞摞文件资料。除了对照新标准整理的台账资料外,还有诸如《咸宁市“十三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五彩咸宁专项规划》、《咸宁市公园城市规划纲要》、《咸宁市“四小”建设规划》、《咸宁市城区历史文化景观规划》等一系列新规划格外引人注意。通过超前规划,合理布局绿带、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城市结构性绿地,使城市内部的绿地、水系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有机连接,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
如在实施海绵城市规划中,建成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海绵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包括南外环海绵体建设体系、太乙大道海绵体建设体系、规划七路海绵体建设体系;不断推进“五彩咸宁”建设,确定“一区、两带、四线、六园、十二片、多点”的彩色总体空间结构,建立了五彩咸宁建设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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