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山农商行”)下列逾期债务实施公告催收。请借款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履行偿还欠款本息义务。逾期,通山农商行将通过人民银行全国征信系统和政府诚信体系平台对借款人实行“黑名单”制裁,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1. 本公告清单项下本金、利息逾期金额算至2018年8月份,且本金(含分期还本)或利息已逾期90天以上;
2.通山农商行联系电话:0715-2366328
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