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首日,人性执法
6月17日,是交警上路整治违法上路电动车的第一天。60余名交警在市体育中心门前、老财政局路段、国家电网三叉路口展开违法巡查。
市民吴邦雄一大早照例从咸安开着四轮电动车到温泉送货,可今天送货却没往日般“侥幸过关”。
“你好,交警在依法对违规上路电动车进行管理,请配合检查。”当交警虞清华指引吴邦雄将车辆停靠路边时,他心里一咯噔:“完了,车没上牌。今天被抓了,要扣车、罚款。”
吴邦雄主要从事鲜冻食品配送,心里也明白电动车要上牌才能上路,并从媒体发布的信息中知晓要整治电动车,可是他发现周边电动车依然在“我行我素”,他也跟随着潮流上路了。
正当吴邦雄怀着忐忑的心情准备接受交警的严厉处罚时,却被告知:“对你这次违法上路,我们以教育宣传为主,希望你签下保证书后,赶紧去上牌照。”
吴邦雄细看保证书,上面书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本人保证从今以后在取得机动车牌照和机动车驾驶证后再上道路行驶,如车辆因不符合国家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生产产品目录,不能取得机动车牌照,将自行处理,绝不违法上路行驶。否则,依法接受处理。
“违法上路确实不应该,感谢交警为我们的安全着想。”吴邦雄看完保证书后,爽快地在保证人一栏签字。
市民童美林骑着电三轮被交警指引到路边。和吴邦雄的反应一样,童美林第一念头是:今天不走运,被交警抓了。从交警口中得知不处罚,以教育宣传为主后,他感叹:交警真是人性执法。
虽然自己违法上路被抓,但对整治电动车,童美林表示支持。他说,这电动车早该整治了,因为没有牌照,没法电子处罚,所以电动车乱闯乱窜,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就在昨天,我就亲眼看到一辆电动车将行人撞倒了。
当天上午,交警登记教育放行100余辆三、四轮电动车,依法拆除两轮电动车遮阳伞400余把。
有牌有证,才能上路
有市民问:下次如果被抓,依法接受处理,将是怎样处罚?
其实,5月30日宣布的《关于依法整治违法上路电动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阐释得很清晰。
《通告》显示:“交警将于6月10日起,对违法上道行驶的超标的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的三、四轮电动车依法查扣。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律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给予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于所查扣的违法上路车辆依法处理。对于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为什么要上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为什么要有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凭什么罚款2000元以下,并处拘留15日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无证驾驶给予处罚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无牌驾驶,靠什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无牌驾驶给予处罚200元罚款,并记12分。”
“对交警而言,整治电动车是一个依法执法、人性执法的过程,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出行秩序,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金汉才说。他建议广大市民,从自身安全角度出发,依法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