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星期
失业保险咋办理?

  【网民咨询】网民“老钟”咨询:我今年50岁,因患有多种疾病,身体大不如前,生活比较困难,我想通过劳动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知如何办理?

  【记者打听】10日,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以下基本待遇:第一,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现行标准:858元/月);第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保),个人不缴费。

  目前,按照《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失业人员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记者 马丽 整理)

2017年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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