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 星期
车店强卖保险维权还需追根溯源
○徐大发

  购车遭遇汽车店强卖保险,否则拿不到车辆合格证,以致无法上车牌。近日,家住咸安区的市民高先生遇上了烦心事,最终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顺利维权。(5月8日《香城都市报》)

  车辆购买保险一般有两种:一是交强险,必须依法购买,该险具有公益性、强制性和广泛性。二是商业保险,可由车主自选购买。车店强卖保险通常都是一些商业保险。

  按说,车店卖车才是正当经营,卖保险属于附带代理业务,应属于推荐销售性质。按照规定,车店无资质销售保险。

  不管是交强险还是商业保险,对车主来说当然都有好处。车店推销的车保如果购车者乐意接受,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强制购买就属于一种变相强制的侵权行为。按照购车合同,车店理应提供车辆合格证。新车没有合格证,既无法上牌照又无法买保险。用合格证来强制购车者买保险就是一种捆绑的“霸王条款”。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车店的不法侵权,高先生勇敢地向工商部门投诉,顺利维权。但问题是,这家车店的强卖保险行为,想必不止高先生一例,其他的购车者是否也遭遇了同样的“绑架”呢?推而广之,社会还有多少车店在干类似的侵权行为呢?

  因此,对于此类行为,不应单单只处罚车店,还应追根溯源处罚车店代理业务的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负有“规范经营”的责任。

2015年5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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