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收费试行一年期满,公园管理处却仍在收取费用,不知该行为是否合规。对此,市物价部门表示,公园管理处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才能继续收费。(5月5日咸宁新闻网)
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收费试行期满,理应停止收费。而其继续收费,显然是在钻政策的空子。在现今的法治社会,市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景区违规收取停车费,当然逃不过群众监督的眼睛。
而笔者的看法是,即便是物价部门批准潜山公园可以继续收费,这停车费就非收不可吗?
每逢节假日,各大景区都成为市民游玩的好去处。特别是,节假日高速免费,进一步拉动周边旅客自驾旅游,对景区交通、停车服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乱收费现象之所以一直存在,归根到底,在于景区停车场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车位紧张,停不下车,一些景区就采取收费的方式“限车”。
按理说,既然游客掏钱买票进景区,景区就应该给游客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试想,我们去饭店吃饭,饭店收过停车费吗?
免费停车,应是景区的服务项目。一座开放的城市,要时刻养成为游客服务的意识。城市既是市民的城市,也是游客的城市。因此,在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的前提下,为缓解停车紧张,景区除了对自己的停车场进行合理规划和改善之外,还可以引导周边的内部车位逐渐开放,以减缓景区停车的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