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市政府出台《咸宁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管理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展开对城区山体保护工作的调研,标志着我市将城区山体水体保护提上了重要日程。
市委书记任振鹤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上天恩赐给咸宁人民的最好礼物,我们没有资格去破坏它,只有义务和责任去精心呵护它,努力发展好。”那么,该如何呵护城区山体水体呢?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其一,要加强规划约束。要按照规划先行的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山体和水体进行勘测定位,因地制宜进行保护。同时,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一旦作出规划,决不轻易改变,恪守“规划为王”。
其二,要明确管理职责。用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落实规划、国土、林业、园林、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克服“九龙治水”的弊端,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和遏制各种破坏城区山体、水体的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保护实效。
其三,要吸引公众参与。既要加大对山体水体保护规划的宣传,设立有奖举报制度,报道典型案例,提高市民知晓率,又要将自然山体水体纳入到城市公共绿地和游憩休闲功能系统中,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让市民享受保护山水带来的好处,从而增强保护的积极性。 (市人大程平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