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来越多的人而言,买车、开车都不是问题。车怎么停,却天天考验着驾驶员的智商与耐心。
2013年11月,市政府在审议《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时,认为停车收费需要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暂时搁置了此方案。本报推出“关注城区停车收费系列报道”,围绕管理和收费两个热词,发起市民讨论。2013年12月30日,《细则》再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与会者不约而同地表达这样的观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才是本方案的根本,收费应该更好地服务于管理。
目前,《细则》已获原则性通过,为正在执行的停车收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哪里可以停车?
《细则》明确了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的路段。
《细则》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划分为收费停车泊位、免费停车泊位和单位(个人)占道停车泊位。单位(个人)占道停车泊位主要针对临街经营的单位,他们距离城市道路较近,在其经营或者工作时间内有大量机动车需临时占用公共道路停泊,所以将缴纳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费。
城区停车收费路段大多已经执行:温泉路、淦河大道、银泉大道、桂花路、滨河东路、潜山路、长安大道、咸宁大道、马柏大道、茶花路、金桂路、怀德路、南大街、永安大道、文笔大道、渔水路。《细则》特别说明,停车管理收费先从中心城区道路开始,后期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大至市区其他路段。
哪里停车免费?
如果你开车去党政机关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办事,也不必担心停车收费的问题,《细则》规定,其门前50米为免费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办事。
如果你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跟收费员解释清楚,不收费;
如果你在21时至8时停车,可没有人来收费;
如果你开的是警车、防汛抢险车、救护车或者是运钞车,你也不必担心停车收费的问题。
除此之外,是不是收费停车泊位,有一个很简单的辨别办法——白色停车泊位线,收费;黄色泊位线,免费。
停车有啥规矩?
《细则》首次对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了明文要求。
作为一名驾驶员,你停车时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泊位交通标志标线停放。停放于人行道的车辆车头统一朝向机动车道;停放于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车辆,必须顺向停放。停车后要关闭发动机、锁闭车门;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试车、洗车;不得在停放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或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超高、超长、超重等可能造成道路和其他设施损坏的车辆不得在泊位停放。
《细则》表示,将逐步推行自动停车管理设施(咪表)。
如果你关心城市道路停车费的去向,《细则》作出了解释。首先,停车费不再由经济组织收取,不实行特许经营;其次,停车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另外,收费的主要用途作出公示:包括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停车收费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停车公示牌板的制件;停车收费管理经费;公共停车场建设等。
经过相应的程序后,《细则》将正式生效,但是,要想彻底解决停车难,对城市管理者而言,真不是收费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