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 星期
《崇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解读——
税费

  享受《崇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落户于崇阳县经济开发区,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3、生产性工业项目。

  一、税 收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享受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崇阳县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之一,因此在崇阳县境内投资的企业能比照享受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优惠。特指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奖励额度及期限: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分两种情况,一是固投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共奖励五年,前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减半奖励给企业;二是固投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额度及期限可“一事一议”。

  方式:均先按政策全额征收,再奖励给企业。

  3、特别奖励: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在1000万元以上,由县政府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二、规 费

  1、建设规费:即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规费,全部免收。

  2、企业办证收费及投产后涉及的收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办理证照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涉及的县级收费项目,一律“零收费”;二是县级无权免除的收费项目和服务性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按收费标准的最低标准收取。

2013年5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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