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第一财经日报、中新网报道: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之时,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房产税扩容“不下猛药”
会议要求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体现在了“国五条”的政策内涵中。其中,屡次触动市场神经的房产税改革预期有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会议提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1年1月底,房产税试点在上海、重庆启动。两年来,试点范围扩大之说不绝于耳,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都被传出纳入了试点范围。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其一就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一表态当时被一些分析人士解读为,近期内难以推出房产税试点。
财政部财科所有关人士近日撰文称,十分重要的是需要给中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阶层和“先富”阶层都吃定心丸——中国未来的房产税改革绝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而且还应当借鉴日本模式,明确地给所有人留出至少“第一套房不实征”的“基本待遇”。
楼市调控不排除出台更严政策可能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表示,房地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因为房地产跟宏观经济的走势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造成一些政策的微调。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差别化房贷政策继续深化、限购政策继续趋严与扩容,重点在于继续保持控制购房需求的力度,意味着更加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还将有望在部分城市出台。
限购何时退出
楼市限购始自2010年,当时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等城市陆续实施,到2011年1月出炉的“新国八条”,限购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当年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二三线城市也要限购。
此次国务院不仅要求严格限购,而且对于尚未限购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也要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对于政策预期,限购可能还会持续两三年,等到房产税全面实施后才会退出。这里所说的全面既包括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也包括在增量房和存量房范围内全面实施。
政策措施摘要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制定并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严格执行限购,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