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 通讯员 葛巍)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日前(3月19号)发布《关于2024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典型情况的通报》,对首贷增长、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款逾期催收和优秀组织五类工作排名靠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通山县被评为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增长工作典型和发放工作典型,通城县被评为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工作典型。
2007年以来,通山县教育局不断完善助学体系,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呈逐年增加态势。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26亿余元,助力15285名(41630人次)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贷款规模居湖北省第三位。通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多次被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为“县级先进单位”。2023年,通山县共发放贷款金额达4878万元,较上年增加1050万元,增长27%;惠及家庭经济贫困学生4371人,较上年增加600人,增长16%,发放金额及惠及学生人数均创历史新高。
据悉,为做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山教育局成立组织机构。统筹“贷前、贷中、贷后”规范管理,定期调度助学贷款宣传、办理、催收等各项日常工作,并完善各项制度。在收款方面,多措并举,贷款前对学生、家长逐个培训;贷款时,开展感恩教育;每年7月启动本息回收工作,优化还款流程,勤沟通,提醒。通过多渠道多措施,全县贷款回收效率不断提高。2023年,应偿还贷款毕业学生2015人,按期还款率为94.7%,比2022年的93.7%提高了1%。
通城县坚持刚柔并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助学贷款回收到位。2023年,对已到还款期限的329人进行催收,已完成314人,按期还款率为95.4%。2023年6月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