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 星期
两办发文完善农地“三权分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根据《意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三权分置。比如农民们将来进城,三权分置就是告诉他,你出去打工,土地的承包权还是你的,这是不动的,是稳定的,流转的仅仅是经营权。此次中办、国办提出三权分置‘办法’是具体化、对理论的肯定,以及对继续施进的部署。” (新华网)

2016年11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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