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预交一年、半年的物业费,就甭想拿到新房钥匙。近日,有市民纷纷反映,物业公司将新房钥匙和物业费捆绑在一起,这样的做法伤了业主的心。记者了解到,在我市很多小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物业为何要这样做?这种行为是否违规?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象
钥匙捆绑物业费
“前几天去收房,兴冲冲地去领钥匙,却先领到一张缴费清单。缴费清单上有一年物业费、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办证工本费、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款项,每一个款项都需要盖章,盖满了才能领新房钥匙。”近日,银泉大道旁一小区业主朱先生表示,对于物业将新房钥匙和物业费捆绑在一起的做法难以接受。
朱先生不理解:交钥匙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事;缴纳物业费则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协议。交钥匙和交物业费就是两回事,物业公司怎能以缴纳物业费作为领取钥匙的前提?
佘先生也反映,于今年5月中旬,他帮儿子在温泉书台街旁一小区办理交房手续,小区物业要求他先预交半年物业费。对此,佘先生感到很疑惑:“又没打算住进去,为什么要预交半年物业费?领钥匙和交物业费又不相干,怎么物业这么霸道?”因没预交物业费,佘先生新房钥匙当日也没领到。
除了这两家小区物业公司外,在城区,先预交一定物业费才能领到新房钥匙的现象比较普遍。
原因
确保物业正常运行
“有些业主拿了钥匙后,好长时间都难以联系上,物业费特别的难收。还有些业主甚至故意不交物业费。为了能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我们不得不提前收取物业管理费。”采访中,多家物业公司这样解释。
物业公司认为,他们一旦接管小区物业工作后,小区的物业就开始为业主服务,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就难以保证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
预收部分物业费除了维持物业的正常运转外,一些物业公司还表示:“这是业内约定俗成的行规,大家都这么做,我也跟着这么做。”
说法
何时收按合同约定
许多市民疑惑:物业公司将新房钥匙和物业费捆绑一起是否违规?
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物业费与交付房屋钥匙捆绑到一起,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或者允许。
有律师表示,物业费怎么交要看合同。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时业主须预交一年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则不能作为业主领钥匙的附加条件。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和时间,应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任意一方都不得随意更改。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一般都不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购房者要提前交纳物业费,因此,我市很多物业公司提前预收物业费没有合法合理的依据和凭证。
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和时间,物业公司和业主最好协商一致。在协商中,业主要考虑物业的难处,物业要考虑业主的感受。
另外,根据我市的有关规定,未入住的新房也需按标准交70%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