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脚,是古代中国的一种陋习。手段残忍。它用布帛把女子的脚紧紧地缠起来,使其致残形如山上的冬笋一样,又小又尖,走路缓慢,一摇三摆,称为“三寸金莲”,作为审美,男人选偶的重要条件。
女人的缠脚历史已有千百年,在新中国成立后被彻底清除。但一些年老婆婆还会对“三寸金莲”有较深刻的印象与记忆。据钱清镇九二村八十多岁的沈阿姑回忆,她年轻时嫁到丈夫屋里后,看见阿婆的两只脚尖得像粽子,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看得慌兮兮,干活力气也没有。后来才晓得她的脚是小时候被缠脚过的。82岁的徐老太太回忆说,“记得长大懂事的时候,母亲同我讲过,她在四五岁时,两只脚就被通日通夜用布缠牢,勿好随便解开。只有洗脚洗澡时才能解开,但洗好后又必须缠上布了,不让脚自由大起来,痛得难熬,时常痛哭流涕,饭勿想吃,夜头也睡勿熟。后来大人看得她实在可怜,就放开了她脚上缠的布。
古代的大脚女人,常会被旁人嘲讽和污辱,甚至累及婚姻。因此不论财富人家,还是普通贫苦百姓,都难逃这一关。有志载:古代女人缠脚始于何时,已无从考证。民间传说很多,有的说是大禹之妻涂山氏所创造的,有的始于隋朝,也有说始于五代时南唐的一些嫔妃们,众说纷纭。
缠脚的非人摧残,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才遭到鲁迅和胡适等文人的猛烈抨击。新中国成立后,终于被彻底清除,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升学、就业、就职与男人一视同仁,缠脚陋习一去不复返。 (据《柯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