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员陈瑸,号称“岭南三大清官”之一,就是一个典型的裸官。据《郎潜纪闻》的记载,陈瑸在外面做官20余载,都是裸体做官,独身在外,没有携带过家眷。儿子想去探望他,竟苦于路途遥远,缺少路费盘缠,难以成行,一次都没能去看望父亲。陈瑸也没有延请幕僚,只有一两个仆从,经常以瓜果蔬菜为食,没有吃肉。
这简单不是做官,而是做和尚的节奏,难怪康熙皇帝说他是“苦行老僧”。做官做得不顾家眷,做得清汤寡水,做得无欲无求,是没有几人可以。
考虑到陈瑸是个清官廉士,似乎也只能“裸体做官”。读者一定会问:何出此言?清代七品县官每年的俸禄是45两银子,平均每月3.75两银子,按照陈瑸当时的物价,一个人一个月的伙食费要一两银子,陈瑸任古田知县时,如果不贪墨,以其俸禄可以养三个半人,如果把老婆孩子、丫环等都带在身边,基本上养不起。如果不想做裸官,多多少少要搞点“外快”才行。很多官员不都是这样的么,单纯以工资收入看,完全过不上那样的品质生活,可人家就过上了,背后的猫腻不言而喻。
故而陈瑸想做清官,差不多只能做裸官;不想做裸官,差不多就不能做清官,这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很多人会选择后者,这样可以和家人生活在一起,没有几个人能“绝情”到做20多年裸官的地步。在薄俸制度下,做清官需要断绝很多欲望,不光是要断绝对金钱的欲望,还要断绝对亲情的欲望,非特殊材料不能为之。
有一回,康熙皇帝召见陈瑸,问他官俸够不够用?他说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够用。别人贪污,主要是生活奢侈,才不够用。照我看,主要是他裸体做官的原因,没有家眷在身边,也不怎么给千里之外的家人寄钱(不然儿子不会连盘缠都没有),一个人吃饱,不管全家饿不饿,所以钱不但够用,还有多余的。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陈瑸逝世于福建巡抚任内。死前,他立下遗嘱,将他在任内贮存下来的公款与个人养廉俸13400余两银,全部上交国库。
按照当时一两银子值约200元人民币计算,陈瑸的公私积储高达2680000元,如果按现在一个普通人月工资3000元计,不吃不喝要攒74年才行。如此看,陈瑸虽然活得像个“苦行老僧”,其实又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人。裸官陈瑸尚且如此,不裸的那些官会怎么样就可想而知了。
(据《南都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