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巨大
新中国成立至今的65年间,据公开资料统计,共查处省部级以上高官205名。党的十八大之前的63年内,因涉嫌腐败犯罪或严重违纪违法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为145名,平均每年有2.3名高官被查、落马;党的十八大之后,两年多时间内因涉嫌犯罪或严重违纪违法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达68名,平均每年有34名高官被查,年均落马高官数量为十八大之前的10多倍。
时间集中
从2012年12月2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落马至2014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志被调查为止,在短短25个月时间里,68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平均每个月多达2.72人。
在2013年中,落马高官数大致保持按月递增,12月更是到达顶峰的6名;2014年,除1月份无高官落马外,每个月都保持至少3名以上高官落马,较之2013年同期落马高官数又有大幅提高,高官落马时间之集中,前所未有。
山头林立
高官腐败呈现出的一个新特点就是高官之间帮派盛行、山头林立。一些落马高官利用职务便利与在官场的“影响力”,大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形成利益共同体。在这些落马高官中,极具代表性的有“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
覆盖面广
68名落马官员的地域分布中,中央机关占到了13名,所占比例高达21.7%。天津、重庆作为直辖市,分别有1名高官落马。其他省份中,山西、四川、江西3省被查人数“名列前茅”。香港特别行政区有2名国企高官被查,更是体现出反腐覆盖面之广。68名高官分别来自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占34个省级行政区的70.6%。反腐之风吹遍全国各地,昭示着“打虎”反腐的全面开展。
级别特高
新中国成立起至党的十八大之前,因贪腐问题落马的国家级高官仅4人,且都属于副国级官员。十八大后的两年间,落马高官中已有4名国家级高官。其中周永康为正国级,徐才厚、苏荣、令计划为副国级。落马高官级别之高,突出体现了中央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强。在“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朴素理念下,只有高官中的腐败分子少了,基层官员中的廉洁楷模才能越来越多。
(据《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