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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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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杀人放火”是吃错了什么药

  近日,扬州高邮市多名学生家长向现代快报反映,孩子刚上一年级,就被学校老师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训中心补课,每门课收费260元,学费由老师代收。事情被爆出后,高邮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回应称,会调查,但需要一周时间,且能不能出结果还不好说。当地电视台记者前去采访时,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不耐烦地称,“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

  按照相关规定,公办教师不得参与教学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教学管理,不得代收教学费用。然而,在扬州高邮却发生了“学生被学校老师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训中心补课,每门课收费260元”的违规事件,不仅“学费由老师代收”,而且“培训班的老师大部分是在职教师”。该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甚至还称,“是经教育部门和关工委联合批复的,物价局也下发了收费许可。”如此言行着实令人惊诧。

  不过,更让人震惊的是,在该事情在被爆出后,当地电视台记者前去采访时,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不仅表现很不耐烦,甚至还称“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如此言行,想必若不是其嚣张言行的习惯使然和其“小官大僚”恶劣作风,或是其背后还有着什么权力关系利益的支撑,那就定是吃错了什么药。

  众所周知,在为学生减负的浩大呼声下,上至教育部下至地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出台了相应的禁令,坚决不允许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然而,各地在为学生减负的实际教学工作中,表面上是减了负,实际上却在这变花样儿为学生“增负”,而且还“硬性”要求学校学生到一些校外的培训中心交钱补课,更或是美其名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

  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禁令下,当地相关部门的作为着实让人更生质疑。又尤其是该地教育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的“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更是为该事件的继续发酵起到推波助澜之“实效”,这着实令人担忧。试问“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是不是非要“等到杀人放火,才处理”呢?假如,真出现类似于“十堰小学砍杀”事件,那再问:作为一名办公室负责人,您又负得起责么?您又该怎么处理?虽然,高邮市教育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但如此“自己查自己”的方式仍让人担忧。所以,笔者希望,当地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能主动介入,看看这收费培训中心是还合法合规,查查其中与当地相关业务部门是否还有什么“官商勾肩搭背”之嫌或权钱交易,更要对“等到杀人放火才处理”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正如有评论认为“有关部门固然要严惩钻进钱孔里的教师,但也要好好查一查那些失职的主管官员”。(据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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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杀人放火”是吃错了什么药
“又不是杀人放火”是一种什么态度?
要好好查一查失职官员
“又不是杀人放火”暴露谬误教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