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高校腐败集中的领域通常在工程、后勤、招生、科研等领域,几乎覆盖了所有重要的高校事务。高校的腐败相比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腐败有共同点,也有特殊之处。共同之处有三点,一是高校的招投标制度不健全,业内“潜规则”盛行,暗箱操作频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为了获得工程项目,一些建筑企业甚至将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作为行贿资金列入支出预算,这种“潜规则”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高校体制封闭运行,行政化的氛围浓厚,对主要负责人缺乏制约机制,他们容易大权在握、独断专行。高校的负责人往往是高智商、高学历、高职务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学术领域通常是权威,专业问题说一不二,这种影响力扩展到分管的工程、招生、科研等领域,就会显得无所顾忌。高校拥有较为独立的生态圈,他们与外界社会接触较少,这些负责人也缺乏面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必要经验,其法律意识通常也很淡薄,侥幸心理也促使他们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无法自拔。
三是高校许多信息对外不公开,普通师生对之也难以监督,校外更加有心无力、鞭长莫及。此前有研究机构的报告显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像这种信息不公开的领域,除非有内部人举报,无论是普通师生还是外界舆论都难以对其进行监督。
高校腐败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影响极其恶劣。高校本应该是“象牙塔”般的一方净土,社会赋予它教书育人的重任,并且给予较高的社会地位,甚至注入了“道德高地”的厚望。但是近年高校腐败案件迭出,不仅仅造成了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损失,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更损害了人们对教育机构“神圣般”的信赖。而且,道德光环的衰败还直接反向刺激了那些尚未进入社会的莘莘学子,这对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塑造极其不利。也因为如此,高校腐败引发的社会反响也特别强烈,公众尤其希望这个教书育人之处能够成为纯净之地。在我们看来,针对当前高校日益严峻的腐败形势,应该采取下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首先,要推进大学去行政化,推进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减少高校的“衙门习气”,建立健全对高校管理者监督的机制,高校是优秀分子聚集的地方,无论是民主还是法治的素质都应该最高,完全有条件形成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其次,必须在高校腐败的高发地带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招生工作则更透明化,在技术和机制层面消除寻租空间,避免高校决策受到人情、金钱等不良影响。再次,高校应该在网上开设信息公开栏目,搭建举报监督平台,定期向社会提供季度性、年度性的财务、资产等信息,学校的重大决策与事项也应该及时公开并且听取民意,鼓励师生和外界参与监督。 (据《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