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父母一心给孩子治病
回忆起当时的一幕,30岁的母亲任文利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在一家歌厅门口,我们当时好好地就在那站着,一个个头很高的男子走过来,抓起我家妞妞就举起来摔到地上,孩子当时哭了一下就没声了,我整个人都吓傻了。”
母亲说,看到孩子被摔一幕,“当时整个人都吓傻了。”父亲则表示,事发时完全没有征兆,“整个过程就2秒钟的时间。”
任文利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当时路边围了很多人,有打110报警的,有拦出租车的,还有打120急救的。“我顾不了别的,抱着孩子就去了医院,想着让我家妞妞能够活命,人都快疯掉了。”
父亲李青峰说:“那人看样子五十来岁,像是喝过了酒,我不认识他,也没在意,他突然抓起孩子的胳膊举起,过了头顶后又摔下来。”
李青峰表示,现阶段全家人都“一心扑在给孩子治病上,没时间考虑别的,就是希望她早日康复,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被摔婴儿暂脱生命危险
18日晚间,记者见到了受害女婴。这也是事发至今,这一无辜的小生命首度出现在媒体面前。据现场观察和医生介绍,目前女婴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会否留有后遗症,仍待进一步观察。
安阳地区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鹏强告诉记者,7月19日凌晨转来的女婴患者经过治疗,8月5日已出院。孩子母亲任文利说:“妞妞现在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害怕惊吓,有时半夜就惊醒了,白天听到路边的汽车声,就会紧张得抓住我不放。”
涉事民警应获何罪?
据刑法学专家洪道德介绍,摔婴警察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如果被摔婴儿经法医鉴定,其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或已发生伤残,则该民警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若伤情在轻伤、轻微伤以下,则该民警涉嫌寻衅滋事罪。
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广辉表示,刑事案件应交予相关机关立案侦查,双方私了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
同时,即使在法院的同意下进行了民事赔偿,涉事民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案为刑事案件,而林州市公安局并未按照适当程序处理,对此案的进展造成了一定影响,相关领导应负一定的责任。
(据凤凰网、《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