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万元赔偿款背后的暖心故事
通讯员 曹一平

  司法办案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纾困解难、温暖民心。面对一起当事人家庭特殊、民生属性突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咸安法院永安法庭坚守“如我在诉”理念,法官杨锐主动下村入户走访,联合村干部多方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化解对立情绪,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办结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2025年11月,家住咸安大幕乡的70多岁的黄婆婆突遭车祸离世,肇事方、保险公司因为赔偿标准问题没有与黄婆婆的家人达成一致意见,赔偿金一时没有着落。

  黄婆婆的丈夫身患晚期癌症,治疗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黄婆婆与丈夫育有二子四女,其中三个女儿出嫁,剩下的三个孩子中一子一女患有精神疾病(精神残疾),需要长期用药,最小的儿子原本靠开网约车谋生和接济家庭,由于母亲离世,不得已放弃工作回家照顾亲人,这个家庭就此丧失经济来源,一时陷入困境。黄婆婆家人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杨锐非常重视,他认为,对于这个特殊的家庭来说,正常的诉讼审理时间只怕等不起了。为此,在案件开庭之前,杨锐积极与被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依法开通绿色通道,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5万元应急款项,以缓解受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个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于,对于黄婆婆的两个患精神疾病孩子的伤残等级如何认定,保险公司认为需要司法鉴定。然而,精神伤残等级的鉴定周期长、流程繁琐,对这个特殊困难的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负担。杨锐深入大幕乡黄婆婆所在村湾,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开展实地走访,全面核实原告家庭情况,在充分掌握案情和原告家庭实际困难的基础上,杨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组织多方开展多轮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杨锐向被告及保险公司出示了实地调查的视频和村委会证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方换位思考。最终,各方自愿依法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与肇事方共同赔偿黄婆婆家人89万元。目前,该笔赔偿款被告方已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