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有助于促进消费和扩大内需,更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十四五”期间,我国民生事业有了更大的发展,民生福祉水平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扎实稳固。这主要得益于国家财力和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支出,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然而,应该看到,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说,民生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和公共资源的投入还需进一步提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其中包括分配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等具体内容。
从理论上讲,人民福祉的增加,一方面依赖于个人和家庭获得的收入和财富等可支配资源,另一方面依赖于个人和家庭享有的以公共服务为主的公共资源。前一种资源涉及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后一种资源主要取决于政府财政收入和非财政收入中有多大比例用于民生发展,也就是说有多大比例用于“投资于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民生支出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仍有待提高。
此外,在民生发展中还存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因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方面要提高居民可享用的资源水平,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财产积累,提高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实现平衡发展,缩小收入和财产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