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的瓷砖胶藏“彩蛋”
装修工扫码中奖6666元,奖金该归谁?
通讯员 谭田珍 陈桥 余慧微

  业主装修房屋购买瓷砖胶,没想到瓷砖胶里隐藏“彩蛋”,装修师傅施工时顺手扫码,意外中得6666元奖金。这笔因装修材料附赠的“意外之财”,到底归谁所有?

  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因装修材料附属中奖权益归属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依法判决6666元奖金作为瓷砖胶的孳息归出资购材的业主所有,同时判令业主向扫码中奖并付出额外劳务的装修工支付3333元补偿。

  今年3月,家住咸安区某镇的李某为装修房屋,雇请装修工王某上门施工。施工期间,王某使用李某购买的某品牌瓷砖胶时,发现包装袋内侧印有二维码,便随手扫码尝试,没想到不仅扫出2元小红包,还解锁了一次线上抽奖资格,并抽中6666元现金券。王某经向品牌方核实确认中奖后,按要求花费3天时间,手持中奖牌前往多个门店配合完成宣传任务,一个月后成功领取6666元现金。

  8月,李某偶然从亲戚处得知王某在自家施工时中了大奖,认为瓷砖胶是自己全额出资购买,包装上附带的中奖权益理应归自己所有,于是联系王某要求返还6666元奖金。王某认为,中奖靠的是自己的运气,且为兑换奖金额外付出了3天劳务,若换作李某自己扫码,未必能中得大奖。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李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返还全部奖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品牌方活动规则,中奖参与资格明确赋予产品购买者,涉案瓷砖胶由李某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归李某所有。李某雇请王某施工仅为劳务委托,并未转移瓷砖胶的所有权,也无任何将中奖机会赠与王某的明确意思表示,因此涉案瓷砖权益所衍生的中奖权,应归所有权人李某享有,6666元奖金作为瓷砖胶的孳息,亦应归属李某。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施工中王某未随意丢弃可扫码的瓷砖胶包装袋,扫码中奖后还付出3天劳务配合品牌方宣传,最终成功兑换奖金,客观上使李某获得了相应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因管理相关规定,受益人李某应在获益范围内向王某给予适当补偿。

  结合本地贴砖装修工日工资标准,以及王某保存包装袋、配合宣传的实际付出,法院综合酌定李某应向王某支付3333元补偿。因王某已实际领取6666元奖金,最终判决王某向李某返还3333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当即履行了返还义务,向李某返还了3333元。这场因“意外之财”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