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尹颖、刘智利报道:“民法典中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税费征纳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下面我们结合涉税条款展开学习……”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崇阳县税务局团委与县公安局团委携手开展“学法促廉·联建共融”主题活动,20 余名青年业务骨干围绕民法典与税收征管、治安管理的衔接条款展开深入研讨。
在“案例会诊”环节,双方针对民事主体权利保护与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衔接、涉税违法案件法律适用分歧等问题开展实务研讨,并结合廉政警示教育案例,探讨“柔性执法”与“刚性底线”的平衡之道。崇阳县公安局青年干警余子超表示:“民法典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今天分析的案例紧贴执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令我受益匪浅。”
活动还设置了涉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情景模拟环节,通过鲜活案例解析税务执法的法、理、情融合点,为构建和谐税收法治环境注入新动能。青年税务干部石雨欢在交流中提到:“民法典第539条关于‘不合理价格交易撤销权’的规定,为我们处理企业欠税追偿提供了新思路。这种‘法律条文+执法场景’的联学模式,既强化了廉洁从税意识,又打通了跨领域协作堵点。”
下一步,崇阳县税务局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走出去”宣讲、“请进来”共学等方式,联合多部门开展多元化法治宣传,深化民法典与税收业务的融合应用,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