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以贯之抓普法,坚持不懈求实效,我市银行保险业法治宣传氛围持续浓厚。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宣传基础
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要抓、办公室牵头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并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履行法治宣传职责。
制定责任清单。根据分局监管工作特点、工作任务和执法任务,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宣传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层层落实分解责任,做到法治宣传年初有部署、日常有活动、年终有考核。
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及法治月报,积极宣传报道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需要。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学。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强国、银保网络学院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分局主要负责人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题向全体干部职开展专题宣讲。
定期组织集体学。加强对分局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有效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聚焦群众关切,浓厚行业法治氛围
持续推进法治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社区”等活动,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宣传品,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持续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推行执法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外网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该分局依法公开行政许可事项90项,行政处罚事项5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均已按时办结。
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分局领导带队参加市广播电视台“法治热线·部门说法”节目,向公众解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问题。
常态化开展处非宣传及监测预警工作。压实银行保险机构处非宣传和监测预警主体责任,稳步开展2023处非宣传月活动,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
积极做好反电诈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反电诈工作批示精神,督促辖内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反电诈线索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银行机构“断卡不断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开户办卡权利,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化解矛盾、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