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位于基层的小城镇,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发挥着重要的、特殊的作用。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乡村,亦城亦乡,在推进城乡融合的背景下,既承担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最佳试验田”的职责,又肩负着打造城乡元素和谐共存格局“适宜示范者”的重任。由于所涉及领域及关系十分复杂宽广,小城镇发展所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进而应对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推出,一体构成了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新场景”。
在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小城镇治理也应紧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自身的创新性成果丰富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实践,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乃至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