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集中宣讲让纪律教育走深走实

  本报讯 通讯员罗雨轩报道:“《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确:党员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要给予党纪处分。你单位干部罗某就是因在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给予处分,身边人现身说法,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近日,赤壁市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来到黄盖湖镇政府,用该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纪律教育。

  为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赤壁市纪委监委组建以领导班子成员、派出(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的纪律学习教育宣讲团,集中在5月至12月深入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纪法知识进行高密度、高频次、全覆盖式宣传解读。

  为提升宣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该委坚持分类施策,按照“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等不同受众群体需求,“量身定制”宣讲课程。同时,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选取本地查办的具有典型性和有代表性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宣讲,用身边“活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纪律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在市纪委监委宣讲团分赴各地各单位宣讲的同时,各单位内部纪律教育宣讲也在同步铺开,借助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员培训等平台,单位“一把手”亲自讲纪律党课,并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化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掀起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热潮。截至目前,该市已开展党纪宣讲7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500余人次。

  “我们还在‘一网一号一端’上开设纪律教育宣传专栏,定期推送‘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自学《条例》’‘纪律课堂60秒’等普纪释法产品,用浅显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党规党纪,让党员干部在随时看、随身学的环境氛围中,将党规党纪铭刻于心,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