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网暴,平台莫再网开一面
○辛音

  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履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

  近年来,网络暴力屡禁不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人肉搜索、开盒挂人、造谣谩骂……一群臭味相投的人,共同掀起欺凌一个人的狂欢,搞得网络环境臭气熏天。

  对网暴行为,有些平台或是为了流量,或是出于其他目的,要么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么罚酒三杯、变相纵容,致使网暴的刀子肆意横飞,乃至夺人性命。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杭州“粉发女孩”都在抗争网暴中离世,武汉被撞学生母亲被网暴后坠亡……网络暴力已成社会公害,网暴乱象已到了“高发高危”、必须下狠手治理的阶段。

  监管部门从没停止治理网暴的脚步。自“清朗行动”开展以来,一大批垃圾账号被禁言乃至永久关闭。然而,对网暴者来说,与恶语相向的口舌之快比起来,禁言关号的处罚力度不痛不痒。下次再想侮辱谩骂,大可以换个马甲,另起账号,故技重施。可见,治理网暴的关键,不在账号之关开,而在平台之宽严。

  根据现行法规,平台对网暴不作为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平台要受到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案中,明确了平台纵容网暴的责任,认定平台应对涉及隐私、涉性谣言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信息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并对未及时处理侵权信息承担侵权责任。多部门此次联合公布的新规,明确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详细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处置、保护方面的一些具体义务和要求,这是对平台责任和义务的重申,也是对平台不作为的敲打。

  从用户注册、签订协议的环节来防治网暴,从账号管理、加强监测的角度来严查网暴,通过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典型样本库、发布治理公告来预警网暴……新规给平台确立了清晰明确的行为规范,倒逼平台反思:对涉事账号,是一关了之管用,还是拉黑注册身份证号更有效?对恶言恶语,是等到热度过了、流量赚了再删除,还是该第一时间屏蔽清除、主持公道?面对一起起网暴命案,是想着怎么撇开责任,还是真的受到了触动,下决心杜绝网暴?

  新规能不能落地,网暴能不能销声匿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平台对网暴是动真碰硬还是依旧虚与委蛇乃至纵容默许。如果平台真“支棱”起来,网暴者失去发声的渠道,又如何按键伤人?

  (原载《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