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铭鑫报道:近日,通城县烟草专卖局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当即责令违法卷烟零售客户即刻整改,没收违法所得36元,并处罚款1000元。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通城县烟草局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进行校园问卷调查、拓宽信息渠道,了解到零售户吴某某涉嫌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支付记录、购买卷烟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证人证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全面掌握和确定了其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该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