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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对此,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养老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组织宣讲团队,深入社区、福利院、乡村,向老年人宣讲各种骗局案例和防范应对措施。
今年初,我市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的条件,会员费、医疗应急费及预收费的管理办法,民政、地方金融、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监管责任。
该《办法》不仅填补了我市在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监管方面的政策空白,而且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排查监测,强化源头防控
11月17日,客户谭某到建行咸安支行营业柜台要求支取现金56000元,柜面人员按照反电诈要求查询到,该客户要取的这笔资金为刚刚异地汇入。于是询问客户资金来源,客户无法言清。
沟通过程中,客户账户被公安部门司法冻结,冻结原因是网上申请贷款被骗。网点立即报警。最终,该行为客户直接挽回损失38000元。
我市不断强化金融风险预警研判,建立了公安、人行、银监、市场监管、维稳、信访、网信等部门参与的研判预警机制,锁定风险点,前移处置关口,实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专项风险排查。组织各地各行业部门开展涉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排查,重点对融资中介、私募基金、房地产、养老服务、医疗健康等易出现非法集资风险的领域开展全面摸排,对已排查的风险隐患督导各地安排专人负责化解处置。
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全力做好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36家类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对其中存在问题的公司,予以风险提示及整改督办,发挥检查督导指挥棒作用,确保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我市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关注辖内动态,全面排查风险线索。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伪金交所清理、宣传教育等多个专项方案,今年已开展2轮督查活动,保持工作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