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入心文明随行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综述
本报记者 张敏 通讯员 冯磊

  (上接第一版)

  浮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市城管执法委二支队,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破坏山体、违规种菜等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菜地进行了清理规整。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对城市管理有很大的帮助,让执法部门腰杆更硬。

  “大到城区‘脏乱差’地块的综合整治,小到小区乱晾晒的劝导,都能找到执法依据,工作更好开展了。”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一支队三中队中队长熊群雄说。

  一年来,我市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既突出配套方案的“软环境”建设,又突出基础设施的“硬环境”搭建,“软硬”并重,保障《条例》落地生效。

  出台配套方案,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对照《条例》职责任务,分别制定了《咸宁市轻微违法行为社会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咸宁市养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服务提档升级。例如针对交通不文明行为,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方式,市、区两级聘请248名文明交通劝导员,持续深入开展“路口革命”,推进市民素质与交通环境的双改善、双提升。

  此外,面对群众反响强烈的交通拥堵、停车难等突出问题,一年来已增设1.8万个停车位,加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打造“全城一个停车场”,目前该系统已接入停车泊位3.8万个,平台注册用户20.8万人。

  在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市公安、城管、教育、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执法刚性及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这一年,文明有礼成为时尚

  “现在路上车比以前多了,但交通秩序却好了很多,最明显的感受是司机都会主动礼让行人。”11月15日,家住书台街的市民吴小茹对城市交通的变化赞不绝口。

  吴小茹是一名二胎妈妈,常带着两个孩子去十六潭公园东入口游玩,途中需要过两次马路。“牵着两个孩子,走得不快,那些车子就静静地等着,也不催促。”吴小茹笑着说,以前走在斑马线上时,总是提心吊胆紧赶慢赶,生怕走得不够快,现在越来越从容了。

  在咸宁,不管是有监控抓拍的路口,还是没有监控抓拍的路口,“礼让斑马线”已成大部分司机的行为自觉。

  市民王瑶是一名有着5年驾龄的司机。她坦言,之前是因为有监控抓拍,在规则的约束下才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如今,随着对文明的认识加深,只要看到斑马线,她就会注意礼让。

  经过斑马线、路口时主动减速行驶,车辆礼让行人,不争道强行,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明显减少……文明交通新风尚流行的背后,是市民一次次文明行为的践行。

  《条例》实施一周年来,看得见的改变在眼里,在群众的生活周边;看不见的改变在心里,在市民举手投足之间。

  文明餐桌成为一道风景。“你好,请注意文明用餐”“光盘光荣,浪费可耻”……一系列的文明用餐标语在酒店、食堂等地随处可见。

  “现在点餐,大家都是量力而行,不多点不浪费,多点了我们也会提醒。”永安府店铺经理廖琴告诉记者,如今大家都秉承“吃好不浪费”观念用餐。

  一年来,通过持续加强文明引导,在党员领导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带头示范下,文明有礼成为市民间流行的时尚。

  市民之家内,等待办事的市民自觉排队、有序排队;银行柜台前,工作人员面带笑容、热情耐心;小区中,居民将垃圾自觉分类、定点定时分类投放;十六潭公园里,游玩的市民自觉维护环境,不乱丢不乱扔;市人民广场上,遛狗的市民牵着狗绳,带着垃圾袋……如今,“做文明有礼咸宁人”已成为300万咸宁人的共识。

  这一年,志愿之光更加闪耀

  10月26日,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学生李嘉怡和70余名同学一起,穿梭在小区楼道间,化身为“小小楼栋长”,上门入户开展文明劝导、寻找并铲除“牛皮癣”、清理卫生死角、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

  孩子们诚挚的劝说、诚恳的态度,深深打动了小区居民。除了积极配合做好楼道杂物清理,不少居民还自发加入铲除“牛皮癣”、清理卫生死角志愿服务活动中。

  这段时间,全市各个社区里,不时能看到一群佩戴红领巾、身穿红马甲的小志愿者的身影。参与楼道管理、监督垃圾分类、维护楼道卫生、劝导不文明行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小小楼栋长”。

  据悉,“小小楼栋长”志愿服务活动是我市“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11月上旬,“小小楼栋长”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375次,参与人数47723人。

  这是我市志愿之光更加闪耀的一个缩影。我市持续探索志愿服务工作的新路径、新模式和新内容,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理念,持续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医疗巡诊、政策宣讲、助学兴教、科普教育、卫生清理、法律援助、文艺下乡……来自118支分队的4800余名“唐光友”们,通过一场场接地气、暖人心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不断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建立开展志愿服务的保障、激励制度。”我市将《条例》贯彻实施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全市建成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7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7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从扶贫助困到邻里守望,从交通引导到心理疏导……如今的咸宁,处处都可以见到闪耀的“志愿红”。

  如今,在《条例》的引领下,文明的种子已经播撒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文明之花已盛开在每一名市民的日常行为之中,山水宜居、和谐有序、欣欣向荣的咸宁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