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永恒的追求。
2022年10月1日,《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干净整洁的街道、忙而有序的交通、热情洋溢的志愿服务、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一年来,《条例》给咸宁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变化,为香城泉都增添了靓丽的文明底色。
这一年,《条例》宣传渐入人心
11月13日晚,咸安浮山街道银泉社区鄂棉小区,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做文明有礼咸宁人”文艺演出活动精彩上演。
活动现场,除了歌舞文艺演出之外,还开展了《条例》知识有奖互动,现场观众踊跃参与。
公共场所文明礼貌、乘车礼仪、旅游观光礼仪等知识,通过宣讲和互动游戏的形式,潜移默化中在居民心中扎根。
“本次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文明理念送到百姓身边,激发群众参与创文的积极性。”银泉社区党委书记李芳表示。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文明之风、文明之城,都始于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
一年来,我市持续深入做好《条例》宣传,进一步调动市民的自觉性、参与性,多措并举、多方发力,不断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
市委文明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贯彻以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文明从“软要求”变成“硬约束”。
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对《条例》进行条款解读、法律释义等宣传的同时,开展《条例》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文明宣传动画、主题歌曲、MV等多形式宣传,发布的相关报道累计浏览量达6000多万。
各地各单位延伸宣传触角,利用LED显示屏、T型广告牌、小型提示牌、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刊载或展示《条例》宣传标语、海报、视频等,采用润物细无声的形式将《条例》宣传到市民群众的心间。
坚持小手拉大手,发挥家庭作用,让文明相互“传递”。市教育局把《条例》宣传纳入到团课、思政课和道德讲堂,利用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等载体,把文明的种子种在中小学生的心里。
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活动,组织唐光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在城区44个社区广泛开展《条例》知识宣传,面向市民发放宣传折页10万余册。
这一年,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11月14日,走进浮山街道水榭花都小区,一台挖掘机正在小区后山实施作业,现场工作人员正使用铁锹等工具,对违规菜地进行清理规整。
日前,浮山街道接到居民反映,水榭花都小区后山有居民违规种菜,破坏了城区山体不说,周围遍布垃圾杂物、粪水施肥带来的臭气,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周边人居环境。
(下转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