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试点”成为“示范”

○王莉敏

  日前,咸宁市获批全省首个中医特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即“DIP”中医试点城市。这意味着,我市将探索创建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推动实现“患者少花钱、医院增收入、医保减支出、中医特色得体现”的多方共赢局面。

  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科创中国”试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试点……近年来,类似“我市某项工作获批试点”的信息,频频以捷报的形式公之于众。

  所谓“试点”,就是“试验田”,指全面开展某项工作前,先在一处或几处试做。意义在于及时归纳总结工作中的做法、措施、成效、经验和不足,发挥对全局性工作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简言之,让“试点”成为“示范”。

  这几年,我市不乏通过试点成功入选的典型案例,被列入全省乃至全国进行经验推广。但不容忽视的是,有些项目雷声大、雨点小,推进起来“悄无声息”,忘记了“从试点走向示范”的方向。

  有一小部分人,热衷于把“试点”打造成“参观点”,眼里看到的就是项目、资金、政绩,只想搭花架子、做一些表面文章,疏于发现问题、探索路径、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换句话说,试点的初衷是“以点带面”——以点突破,取得经验,指导全面,而不是“以点代面”,只做一“点”文章,只出一“点”成绩。若是注重打造“看点”,容易培育出试点的“盆景”,却很难推广复制成一片“风景”。

  在“试点”工作中,既要建成“观摩点”,更要建成“示范点”。实际操作中,要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精于务实,通过解剖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最终,形成“咸宁模式”,打造“咸宁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