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一小区不文明养狗

  网民报料:

  我是咸宁市福星城小区业主,楼上业主把房子出租,租户养了狗,味道特别大,房东和租户没有协商一致,租户也不愿意搬走。周边居民都能闻到味道,影响居住,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记者调查:

  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十六潭社区工作人员8月10日与福星城小区物业上门查看住户养宠物狗实际情况,发现该宠物狗养在房子内,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租户,租户不接电话、不出面、不解决,每次只隔几天回来喂一次狗,打扫一次卫生。8月11日,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房东和双鹤派出所,想通过房东和双鹤派出所联系该租户,该租户同样不接电话、不出面、不解决。因该租户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社区、派出所、房东无权直接开门处理宠物狗,社区工作人员将会一直联系该租户,直至该租户处理好宠物狗的卫生问题。 (本报记者 王恬)